入院条件:1、本镇范围内的五保老人、社会孤老。 2、本镇范围内家庭无人照顾的60周岁以上老人或社会起居无法正常自理的独居老人(精神病老人除外)。
入院须知 : 1、 由老人本人及家属自愿提向院方提出入院申请,同时向本镇居家养老中心申请上海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,评估后院方视床位及对住养人员评估情况作登记预约。 2、入院需所材料:老人正反面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复印件各二份、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,复印件各一份。 3、体检报告:需二级医院体检。体检项目:三大常规化验:血、尿、粪;肝功能、肾功能、空腹血糖、血脂;心电图;胸片;腹部B超;头颅CT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