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院条件:1、健康状况良好,生活有完全自理能力,愿享受居家养老的老人。 2、患有慢性疾病,病情稳定,无需持续医疗为主的治疗和护理的老人。 3、脑梗后遗症病情稳定,生活无自理能力。 4、非智障、非先天性残疾、非符合国家规定的五保老人。 5、家庭成员(子女)无能力照顾陪伴的老人。 6、本人或家属有经济支付能力。
入院须知 :一、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养护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 二、爱护公共财物,如人为损坏公共财物的照价赔偿。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钱、物。除留一部分零用钱外。其余资金委托财务科存入银行。 三、禁止吸烟、禁止在房间内使用电炉、微波炉等电器,严防火警、火灾的发生,危险品、宠物不准带入房间。 四、不擅自外出,确需外出的,须向院部请假,并通知其家属,征得其家属同意后方可外出,并按时返回,外出时发生的后果与院部无涉 五、按实际需要使用电话,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数收取。 六、严禁聚众赌博、吸毒等犯罪活动。 七、违反上述规定的入住人员,院部有权责成改正,其中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或其他行政法规的由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,触犯刑法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